五大连池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10月29日,五大连池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勇、刘丽华及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中山,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可航,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非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光主持。
会上,听取审议通过了《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4年度国有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五大连池市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监察委员会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并通过了《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视察报告>落实情况的报告》《五大连池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并表决通过。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期间还进行了分组审议,并召开了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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