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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更新时间:2016-05-31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5月31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3名经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岩主持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后,作为领誓,新任命的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李建松肃然站在宣誓台前,左手抚按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他新任职的人员依次整齐站立,仰视国徽,右手举拳,神情肃穆,声音宏亮,庄严宣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树立宪法权威。”此次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就是落实《决定》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对人事任免程序的不断完善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