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
更新时间:2017-10-26
为了全面了解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10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凤生同志带领人大视察组,先后深入到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兴隆大街中心农贸市场南门、朝阳大街与文化路交叉口西侧、市客运站、交警大队七楼指挥中心进行实地查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在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交通保障。同时,视察组指出,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包括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够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和建设滞后、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
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在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交通保障。同时,视察组指出,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包括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够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和建设滞后、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
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凤生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二是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工作,坚持立足长远,科学布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三是严格执法管理,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队伍建设,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四是强化部门职责,有效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