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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更新时间:2022-04-28
(2022年4月28日五大连池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涛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邓小波同志为市水务局局长;
田晓春同志为市商务粮食局局长;
李建华同志为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涛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重廓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
付 饶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么乃臣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五大连池法庭庭长;
索远红同志市人民法院龙镇法庭庭长。
决定免去:
邓小波同志市商务粮食局局长职务;
李建华同志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郭重廓同志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免去:
付 饶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夏 旭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主任职务;
么乃臣同志市人民法院龙镇法庭庭长;
索远红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五大连池法庭庭长。
接受:
王 涛同志辞去五大连池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田晓春同志辞去五大连池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张 涛同志辞去五大连池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朱 虹同志辞去五大连池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五大连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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