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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更新时间:2019-06-27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统计法》及《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统计法》及《条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注重宣传教育,统计法制意识有所增强。全市高度重视《统计法》及《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培训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干部的统计法制意识。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市政府党组会专题学习《统计法》,并就全面贯彻条例、统筹推进统计改革等工作提出具体落实意见。二是开展学习培训。将《统计法》及《条例》纳入党课内容,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培训。编印了《统计法律法规读本》,发给全市干部学习。举办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统计人员近千人次。三是营造浓厚氛围。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通过电视、网站、微信、条幅等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统计法》及《条例》,确保家喻户晓。
(二)推进制度建设,统计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制定了《五大连池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办法》,细化为23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落实到位。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依法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避免重复调查、数出多门等现象发生。加快“互联网+统计”建设,数据全部通过互联网直报国家和省数据中心,统计专网已延伸到全市各乡镇和街道。积极推动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推进GDP统一核算改革,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审核评估制度,为健全统计调查体系奠定了基础。
(三)实施规范管理,统计工作质量有效提升。强化数据质量审核评估,认真做好统计分析和经济形势研判,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一是加强统计监测预测。面对经济总体放缓的大趋势,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县域经济、节能减排、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等统计监测工作。围绕年度经济发展形势,及时印制《公报》《年鉴》《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对比分析》等统计资料,对经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专项普查调查。成立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明确普查意义、普查对象、实施步骤和职责分工,推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抓好城乡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粮食抽样调查和农作物种植面积统计等工作,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加强民生民意调查。综合利用多种调查手段,完成群众安全感、幸福指数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动态跟踪监控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及时完成贫困监测统计,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四)强化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格局逐步形成。一方面,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市乡联动的工作机制。围绕全市统计工作重点,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完善措施,促进统计工作有效开展。另一方面,加强多部门信息共享。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逐步实现部门行政登记信息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的实时交换,推动形成责任体系和业务工作体系相结合的统计工作流程。发改、商务、住建、统计等部门实现了企业动态信息实时传递,统计与税务、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开展企业信息比对,针对疑似虚报、漏报等线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统计法制意识淡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不够,公众认知有限,个别单位和个人对统计执法检查存在抵触情绪。个别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和资料,虚报、瞒报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够,认为统计工作是统计部门的事情,部门之间协作合力尚未完全形成。
二是统计队伍建设薄弱。有的单位没有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且工作人员轮换频繁,工作缺乏连续性。有的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统计制度,未设立统计岗位和人员,统计报表由财务人员代填代报,统计数据质量难以保证。全市没有合法的统计执法人员,无法正常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三是部门统计管理不到位。个别单位和统计部门的统计指标口径不一致,致使数据有时存在差异,数据“打架”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的统计台账、原始记录不健全,报表不规范,数据现用现统,资料没有系统性管理和留存,影响统计数据质量。
三、工作建议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统计法》及《条例》,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人员,保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成立市级统计执法监督机构,配备合法专业的执法人员。切实加大统计执法工作的力度,严格公正执法,依法打击统计违法行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二是加强统计档案建设。严格标准要求,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统计档案建设。整理和完善统计原始资料,建立健全统计报表、统计台账,及时归档立卷,实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统计资料的完整性。
三是深化统计法律学习。大力开展《统计法》及《条例》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学习研讨等形式,切实加大对全市统计人员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是完善统计联动机制。强化全市“一盘棋”思想,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职责明晰、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成立全市大数据中心,建设统计基础数据共享平台,确保统计数据时时更新、上下一致、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