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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更新时间:2017-05-15

(2017年4月25日五大连池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几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加强《条例》的宣传,建立健全爱卫组织机构,依法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财政投入进一步增加,城乡道路、住宅小区和环卫装备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得到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卫生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六小”行业及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改水改厕取得实效,群众文明素质显著提高,病媒生物和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健康教育和群众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开展,更是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休闲城市的发展,使我市的整体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明显的变化。
      会议强调指出,虽然市政府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全市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爱国卫生需求还存在着相当的差距,群众主动参与程度不高、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和网格单位落实卫生责任不平衡、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还存在着死角死面等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爱国卫生条例》,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同时要抓好卫生宣传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带动广大群众开展健康促进行动,逐步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防治、食品安全、自我保健等知识普及率,引导和帮助群众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发挥广大群众的生力军作用,通过创卫来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和环境,提升文明素质,树立旅游休闲城市形象,新闻媒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大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人民群众全员参与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健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以政府及爱卫会牵头负总责,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爱国卫生运动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做好规划计划。同时,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尤其是卫生创建、环境整治等事关群众日常生活和切实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要认真解决爱国卫生运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要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基本医疗、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把爱国卫生工作更好地落到基层、落到实处。要加大监督力度,定期检查、排名、通报, 对“六小”行业要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三、加大投入,确保质量。要按照职责明晰、任务分工合理、工作推进有力的原则,加强和改进 “创卫”组织机构和机制建设。要多方筹措资金,重点解决好城乡结合部、出城口、棚户区的环境整治,路面硬化绿化、巷道改造,完善环卫设施。针对暗访组、评估组、验收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同时,要举一反三,对有可能还存在类似问题的场所进行重新排查,要按照公共卫生、小区物业管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气质量及市容市貌环境等项目进行归纳梳理,确定责任部门强力推进,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集中力量,强势突击,抓重点,攻难点,补齐短板,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 巩固国家卫生城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