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市八届人大 四次会议通过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听取了市司法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分别深入到建安社区鑫瑞法制文化广场、新发镇新发村、双泉镇等单位,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视察了市人大《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六五”普法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全市的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平安、和谐、法治”五大连池为目标,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和法治创建活动为重点,以“法律七进”和“法律大集”活动为载体,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全市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领导,做好启动实施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充实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组织。健全和完善了领导小组会议、工作监督考核等制度。在全面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全国人大的决议和中央、省、黑河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五大连池的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下发实施。同时召开了五大连池市开展“六五”普法、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对全市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与学法用法为工作重点,基本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多层次和全覆盖。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教育不断规范。市纪委举办了全市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4期,参加培训新任职领导干部200余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利用连池讲坛聘请专家学者讲法制课。组织全市4400余名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扎实推进。在全市各中小学都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先后在各中小学校开展了以《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讲座20余场次。三是农村普法得到新进展。全市举办农村干部廉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三期,培训乡村干部600余人次。先后举办农村普法骨干培训班5期,培训农村普法骨干400余人。
(三)创新载体,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律七进”和“法律大集”为载体,深入开展“重民生、促发展、走基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一是开展了“法律七进”活动。在原有的“法律六进”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法律进军营”的活动,扩大了法律宣传的覆盖面。另外、我市还开展了法宣、法援进狱所的活动。二是开展了“法律大集”宣传活动。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在市区、乡镇集中开展“法律大集”宣传活动,共组织宣传活动80余次,全市各部门有3000余人次参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册10万余份,设立咨询台,提供法律咨询3200余人次。三是组织开展了“12.4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8.28”全市法制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开展活动10余次,展出宣传板10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60余部。四是以阵地建设为依托,大力推进法制文化建设。在迎宾路东侧鑫瑞广场的基础上,投资9万余元,建设了法治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牌,起到了更加直观的宣传教育作用。
(四)以“法治市”创建为目标,扎实开展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在依法治理工作中,全市各执法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在全市广泛开展了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农资市场等领域的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达标单位一个,省级达标单位7个,黑河和本市级达标单位97个。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普法教育工作城乡之间、部门之间开展不够平衡,“谁执法谁普法”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普法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借助新闻媒体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覆盖面还不广泛。
三是偏远村屯、流动人口、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辍学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仍然薄弱。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普法教育要取得实效,领导重视是关键,提高思想认识是前提,齐抓共管是基础。因此,有关部门领导要认真克服和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法治教育是“软任务”的思想,把法制宣传放在工作大局中认识、思考和谋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二)进一步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平安、和谐、法治五大连池”建设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和辍学青少年的教育。
(三)坚持开拓创新,抓好法治文化建设。要进一步拓宽思路,拓展渠道,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作用,寓法治宣传教育于典型案例、新闻事件、百姓生活、文化娱乐之中,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要结合我市实际、努力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和法治文化阵地。要在人文环境基础较好的中小学校、社区、乡镇、村抓好法治文化典型,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向更好更深层次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