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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湿地保护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18-10-11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于719日先后深入到市区内火山城市湿地公园、山口湿地、山口地质公园博物馆进行了实地视察,听取了政府关于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湿地保护情况

(一)湿地面积及湿地类型:

全市市属地方管辖区湿地总面积60107.82公顷,约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其中纳入《黑龙江省湿地名录》的湿地总面积59947.62公顷,未纳入名录的湿地面积160.2公顷。纳入名录的湿地中,引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面积3731.64公顷,山口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面积16848.81公顷,零散湿地面积39367.17公顷。湿地类型包括草本沼泽、森林沼泽、沼泽化草甸、库塘、灌丛沼泽、季节性河流、季节性淡水湖、永久性河流8个。全市湿地主要以沼泽、库塘为主,河流、湖泊少,斑块面积小,生物资源丰富、种类多样。

(二)湿地保护及利用情况

1、构建湿地保护管理机构

2013年5月经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黑龙江引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副处级单位,核准编制20人,下辖(管理)引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山口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内陆湿地、水域及自然生态系统。成立了火山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人,负责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工作。林业局及各湿地管护单位建立了湿地资源管护制度,对零散湿地及自然保护区进行分片巡查保护,责任落实到人。

2、加大湿地科普宣传力度

结合“世界湿地日”、“黑龙江湿地保护宣传月”、“黑龙江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宣传《森林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湿地功能、效益和作用。

3、加强湿地资源保护措施

近年来,市政府对市域内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小区等按不同的存在形式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保护和开发利用。

一是引龙河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情况。投入资金89.1万元,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埋设了界桩、界碑、宣传牌、简介牌,维修管理站2处,为3个管理站配电,维修管护路17公里。2017年,聘请专业人员制作了湿地保护专用软件,工作人员现地检查时,能够确定地块的管护人员、原地类状况、是否改变等信息,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山口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情况。投入资金5256.88万元,搬迁山口湖上游居民4831386人。自2013年以来争取国家专项资金1.5亿元,实施了山口湖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湖滨、河滨缓冲带累计增加面积7763.84亩,湿地累计恢复面积1500亩,生态涵养林累计增加面积11924.66亩,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同时,利用山口水电厂增效扩容项目,建设了保护道路2条、生态坝1座、桥梁1座,缓和了秋、冬、春季湿地、河床缺水导致的近10平方公里湿地损坏问题,解决了近4.3公里河床脱水问题。

三是火山城市湿地公园湿地保护情况。火山城市湿地公园2017124日经省林业厅批准为省级湿地公园,面积408公顷,全部纳入省湿地名录。湿地公园坚持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建管原则进行开发利用,聘请了北京北达建筑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公园区域性景观规划》,委托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城市湿地公园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公园建有三青苑、水云居等30余处景观,赵青山烈士铜像等诸多雕塑。新建荷花池1.5公顷,种植各种花卉2.5公顷。新建一条6米宽300米长的水泥通道,方便清扫车辆和防火车通行。

四是打击毁湿行为,实施退耕还湿工程。投入资金460万元,完成了三九六林场退耕还林还湿共计17000余亩。引龙河自然保护区自2013年以来,完成退耕还湿任务2700亩。积极开展打击毁林毁湿专项行动、绿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2017年至今查处毁林、毁湿开垦违法行为8起,回收林地面积7.41公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民湿地保护意识有待提高。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目前大部分群众对湿地认知不足,湿地的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持碳循环等重要生态功能和生态效益更是知之甚少。

二是湿地保护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市湿地管理工作职能在林业局的林政资源股,工作人员有4名,工作中大部分精力投入到森保方面。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特别是“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湿地管护工作日益繁多,管理管护人员明显不足,受文化水平所限,专业能力无法满足湿地保护的需求。

三是湿地管理职能有待集中统一。我市湿地管理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市域内湿地分山口湿地、火山公园湿地、引龙河湿地、零散湿地四大块。火山湿地公园隶属于市综合执法局,由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分管;山口湿地政府管理,由主管环保的副市长分管;引龙河湿地和零散湿地林业部门管理,由主管农林的副市长分管。不利于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四是湿地保护管理资金投入不足。受地方财政财力所限,湿地保护专项资金不足,部分保护区基础设施薄弱,应有的设施和用具没有配齐。

三、工作建议

湿地因具有丰富的资源、独特的生态结构和功能而享有“自然之肾”之称,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湿地资源,政府应加大宣传、集中管理与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对湿地资源的保护。

一是加大湿地宣传教育力度。市政府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湿地保护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作用;发挥地质公园博物馆、博物馆、国际文化体育交流中心的宣传作用;举办湿地图片展、书画摄影展等活动,普及湿地知识,让群众了解人类的生存与湿地息息相关,提高公众保护意识,扩大全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

二是加强湿地管护人员队伍建设。适当增加林业部门以及保护区专业人员,并加强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做到“三有”:有机构,有人员,有技术,确保我市湿地保护工作有序进行。做到“三不”: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三是建立湿地保护综合协调部门。针对我市湿地管理分散和多头管理的现状,建议成立湿地保护综合协调机构,依法统一管理,完善机构职能和制度,避免责任、职能分割不清。

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及项目支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退耕还林、还湿,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完善各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实际为管理站配置管护设施和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