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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大连池市十届一次人大会议第15号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2-09-19

市民政局

20228月)


市人大常委会:

关柏岩代表所提的“提高90周岁以上老年人津贴的建议”,根据建议内容,由市民政局办理,现就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和黑河市关于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按户籍地原则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增进老年人福祉,进一步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2019年,为1528名农村非低保高龄老人发放177.84万元,为149名农村低保高龄老人发放18.76万元;为2149名城镇非低保高龄老人发放252.79万元,为43名城镇低保高龄老人发放5.3万元。2020年,为1591名农村非低保高龄老人发放183.65万元,为147名农村低保高龄老人发放18.2万元,为2265名城镇非低保高龄老人发放263.18万元,为31名城镇低保高龄老人发放4.26万元。2021年,为1714名农村非低保高龄老人发放195.91万元,为148名农村低保高龄老人发放17.35万元,为2423名城镇非低保高龄老人发放280.3万元,为27名城镇低保高龄老人发放3.51万元,为1765名农场非低保高龄老人补发203.76万元,为34名农场低保高龄老人补发3.96万元。2019年至2021年共计发放1628.77万元。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我市现行的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黑民规〔20216号)《黑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黑市民联字〔20217号)规定执行,“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随着农场办社会改革推进,2020年我市行政区域内的8个农场和1个森工的社会职能已全部移交地方。高龄老人津贴从2019年原有的3869280余万元增加到2021年的6111710余万元,但原森工农垦需发放的高龄津贴都由我市承担,致使财政资金较为紧张。为更好地增进老年人福祉,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出台了《五大连池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让老年人享受更加精准化的养老服务。市政府将时刻关注上级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政策,及时调整我市相关政策,确保高龄老人满足感与获得感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