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五大连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15-12-14

(2014年3月27日五大连池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7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做好机关内部管理,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更好依法履行职责,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常委会机关日常管理工作,由办公室总体负责,对各项工作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二、常委会机关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离开办公室要向主管主任请假。各办(室)主管主任有权批准其分管办(室)成员一天以内的病、事假;两天以上须经常委会主任批准。凡经主任、副主任审批的病事假均通知办公室登记。主任请假向市委请假并通知常务副主任和办公室;副主任向主任请假并通知办公室登记。
  干部职工按规定休假,由常务副主任统筹安排,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     
  三、机关学习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办室负责协助。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为重点内容,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机关干部职工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如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
  四、严格值班值宿规定,按时到岗,做好交接班、外来人员登记,协助保安做好安全、处理突发事件、防火防盗等项工作。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或脱班。
  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相关要求,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注意仪表形象,举止文明。严禁无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严禁串岗闲聊,干私活、办私事和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或手机网购、玩游戏、看影视查询股市行情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办公区域、上下班期间、下基层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性娱乐活动,严禁接受下级和监督、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馈赠,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
  六、机关各办公室和室内卫生由各办公室同志负责。主任、各位副主任的办公室卫生及会议室的卫生由公勤人员在上班之前进行清扫,走廊卫生由对应的办(室)负责。地面每天至少要擦一遍,会议室用后要立即清扫,清洗茶具,擦拭桌椅,摆放整齐。不准随地吐痰和扔杂物,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准在走廊内堆放物品。
  七、机关安全工作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办(室)主任负责本办(室)的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
  八、办公用品和其它备品的管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确定专人、设专帐、专库管理,其他办(室)或个人都不得擅自购买。办公用品严禁外借,私自外借造成损坏或丢失由个人负责。各办(室)要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办公用品的使用上,要做到精打细算,提高使用效率。
九、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