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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的视察报告

更新时间:2018-10-11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任务安排, 6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到华辰超市、社会福利院、新发镇新发村、中医院、消防大队实地了解情况。座谈会上,听取了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的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大力实施共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普遍加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185月末,全市共发生火灾30起,同比2017年火灾起数下降了44%

(一)消防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利用手机短信和广播电视等有效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新闻媒体为基础,开辟消防宣传专栏,宣传《消防法》、曝光典型案例、在重点时期发布消防安全公告,提升宣传教育质量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在各行业、系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大培训活动。征招消防宣传志愿者,开放消防站,发放消防宣传单,设立消防咨询站,播放消防安全宣传片,发送公益消防安全短信,张贴消防公益广告,扩大消防宣传的社会影响度,并利用“119消防宣传日”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将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协调一切力量,全力抓好消防工作的落实。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与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把任务层层量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单位消防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三)消防设施、装备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坚持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科学编制消防建设规划,对消防站的增建、消防装备及农村消防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统筹规划,加大消防经费投入,确保各项消防工作顺利开展。投资500余万元为市消防大队配置云梯消防车1台,在全市各乡镇组建农村志愿消防队11支,配备简易消防车96台、基本消防器材200余件套,提高了农村火灾防控能力。

(四)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成效进一步提升。市政府各部门加大了消防工作力度,各行业、系统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防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始终保持了合力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相继开展了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粮食物资集中场所、弱势群体集中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工程、消防产品、高层建筑火灾防控、电器火灾防控等多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联合检查10余次,清剿处理了大批火灾隐患,查处大批消防违法行为,使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目前消防工作仍然是公安消防部门唱“独角戏”,没有真正形成部门之间的合力。《消防法》第6条规定了消防法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实际上一些单位和部门的宣传工作并没有开展或开展得不好,公众消防意识还显得薄弱,“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落实上还有差距,消防技能欠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消防规划、设施、装备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消防装备器材条件,防灭火能力和监督执法能力急需加强。我市的城乡规划有消防规划的内容,但消防车通道被违章建筑、违章停车挤占的情况在市区、街道、建设年代久的小区仍然严重。

(三)社会单位动态火灾隐患增多,消防监督管理难度增加。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不够,“重效益、轻安全”思想仍然存在,给消防安全监督增大了难度。

(四)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农村消防设施基础薄弱的问题尤为突出,农村火灾居高不下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虽然政府已经为各乡镇、村屯配置了简易消防车,但其保障问题未能全部解决,部分乡镇因在冬季无暖库等原因,简易消防车无法正常使用、损坏等问题频发。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承担起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经常开展活动,要统筹协调各方,协同推进消防工作,严格追究火灾事故责任,真正形成消防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结合全市“法制建设年”活动,要把消防法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把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纳入学习、职业培训、义务教育范围。要强化宣传活动的针对性、趣味性、实效性,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广泛地组织开展防火逃生演练活动,提高社会公众逃生自救能力。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运行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政府统一领导”的责任,进一步健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督促各乡镇、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真正使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有行政许可权的单位要把好一些重点项目的审批关,如对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许可,餐饮娱乐、烟花爆竹等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时,真正依照《消防法》第11条的规定把消防审核前置,确保消防安全源头管理到位。

(三)切实加大公共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和管理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协调发展;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力量建设要与城乡建设相互配套,同步建设;加强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要配置适合农村路桥状况以及灭火需要的消防车辆和器材。

(四)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切实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规划和执法力度,注重查处违章停车、乱停车,切实解决违章建筑和机动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灭火、救援、逃生的“生命通道”顺畅;对全市公共消防设施状况进行排查,保证消防设施、装备和器材随时能发挥功效;特别要对消火栓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并明确维护管理责任单位,确保及时进行更换和维护。在抓好重点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更要重视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政府要落实好防火安全责任制,要对独居的孤寡老人住宅、电线老化等火灾易发场所以及焚烧秸秆进行全方位排查,真正消除火灾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