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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18-10-11


 

根据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我们组成执法检查组,于7月中旬采取实地查看、听汇报、座谈等方式就市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 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的基本情况

全市获证生产企业共61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45家,与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的包装生产企业12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4家。销售企业及个体总户数 3057家 ,其中家电零售企业58家,个体60家。五金零售企业134家,个体422家。建材零售企业119家,个体202家。农机零售企业26家,个体26家。服装零售企业41家,个体531家。家具零售企业20家,个体55家。手机零售企业6家,个体204家。食杂店、仓买、超市零售个体1153家。

几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加大对《产品质量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对一线执法人员,采取电视讲座、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案例分析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二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全市法制宣传日和“产品质量月”活动和其他公共咨询服务活动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检验人员深入到街道、社区和食品生产企业采取悬挂宣传条幅、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板报、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对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质量管理、质量检验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

(二)严格执法,有效维护市场秩序。近年来,市政府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共接到各类投诉4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多万元。为了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坚持以食品、农资和建材的打假治劣为重点,几年来,共查处各类案件100余起,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总额200多万元,捣毁取缔各类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窝点20多个,使制假售假不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开展了豆制品、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肉罐制品、白酒和矿泉水等7类食品的专项整治查处工作,严把产品质量的抽样关、检测关,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为维护企业、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做了大量工作。

(三)完善机制,建立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一是初步建立了执法部门监管为主,镇乡、村属地协管为辅,企业自管为重的产品和食品安全三级防控网络。全市各乡镇及各行政村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聘请了189名义务打假监督员。各单位之间强化沟通配合,建立了信息沟通渠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逐步构建了包括市场准入制、监测与监督抽查制、年审制、巡查制、重点监控制和产品追溯制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六项机制。三是针对近几年频繁出现的乱用食品添加剂事件,实施了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严防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四是建立和完善了食品企业、小作坊两个数据库,辖区内食品企业全部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实行上岗培训考核,切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预防和严厉惩治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发布,邀请专家对我市的执法人员及检验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考核,所有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一律调离了执法岗位和检验岗位。

二、存在问题

几年来,市政府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产品质量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部分企业质量意识不强,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管理粗放,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能力;有的企业质量意识淡薄,缺乏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由于个别企业能力和意识的缺失,形成对质量监督工作的偏见和抵阻,造成监管部门质量管理难和行政执法难。
    二是执法装备落后,监管能力还不够强,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今年市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已经投入18万元对部分测试仪器设备进行更新,但由于资金不足,大部分产品和项目还不具备检验能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需要。质量监督单位现有检验、检定测试人员25名,无一人是专业检验、检定院校毕业。质监队伍知识结构越来越制约新形势下质量工作的发展。

三、 工作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宣传教育措施,改进宣传教育方式,努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质量意识。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教育企业真正担负起“质量主体责任”的义务。加强对产品生产者以及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全面提升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真正使贯彻《产品质量法》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

二要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采取正面引导、扶优治劣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打假工作,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产品质量追踪、追查、追溯、召回的机制和制度建设。通过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完善召回制度,实现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全程质量控制,对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检测、包装标识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管理,达到“行有据、查有迹、追有踪”,不断提高广大生产者、销售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保障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机构建设。市政府要加大对技术机构的投入,积极谋划符合我市实际的检验检测项目,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的水平,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检验检测机构,强化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为保障整体质量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要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执法监督干部队伍,加强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加大法律、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力度,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使每个执法人员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队伍,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