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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1-10-29

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安排,5月中旬,市人大组成调查组对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主要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民营市场主体发展到15219家,从业人数约3.8万人。其中,个体工商户13093家,从业人数约2.5万人;民营企业2126家,从业人数约1.3万人。20211-4月份,实现产值近2亿元,同比增长7.8%;上缴税金1.04亿元,同比增长3.5%

近年来,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下大力气优化营商环境,在为民营企业减负降本、推动民营经济稳步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优化扶企政策制度,提供坚强有力支持。市政府成立了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实化壮大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加大民营经济金融和财税支持力度、提高为民营经济服务水平等7个方面制度措施。相继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批发零售业企业扶持政策、工业园区政策等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10余项,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政策支持。

(二)落实降本增效措施,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成本,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2019年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减免税费2143万元,惠及5353户(人)次。2020年疫情期间,新增减税降费4856万元。设立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2000万元,目前支出1860万元。为6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72万元,惠及企业职工4922人。扎实开展“清赖行动”,199项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已全部清零。制定公布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从根源上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着力化解融资难题,助推企业平稳发展。市政府深入推进“信易贷”平台建设,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截至20214月底,全市“信易贷”平台注册企业836户,发布融资需求65笔,金额3.83亿元;入驻金融机构6家,成功授信14笔,金额1.33亿元。疫情期间,推荐新兴商贸、长城种业、宝泉啤酒等40家企业成功申报了“省级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共计获得贷款资金1.04亿元,帮助多家民营企业渡过了疫情难关。

(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企业办事效率。截至目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部门42个,其中政府组成部门29个,开展政务服务事项1077项,网上可办率90%,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424项。设立“综合窗口”,进驻部门29个、服务事项855项;设立“一件事专窗”,公布“一件事”50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登记模式,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实现全程电子化,企业开办由5个法定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申报材料齐全的实现随办随走。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限由200多个工作日压减到政府投资不超过76个工作日、社会投资不超过60个工作日。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对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简化办理流程,公示时长由45天压减至20天。持续完善政务大厅服务功能,2021年投资961万元实施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升级改造项目,预计6月末完工投入使用。

(五)注重提升服务质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市政府成立了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完成“一企一册一卡”5个,帮办代办20次,解决问题26个。实行了处级领导包保推进重点项目制度,开展“点对点”“一对一”服务,实行“我帮办”“马上办”服务模式,帮助协调解决问题20余件。设立了企业服务中心,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机制,组建了黑河地区唯一一个“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服务组”,联系企业170余家,累计走访102次,解决问题60件,帮助5家企业申报纳入省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名录。疫情期间,及时成立了企业开复工领导小组,处级干部和责任部门主动对接、精准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通勤、物流、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问题8项;成立了稳就业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企业复工和就业工作。截至目前,企业、个体工商户复产复工率达到99.97%99.99%,职工返岗复工率99.99%99.98%。扶持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为32019年新入规企业发放补贴150万元,2020年新入规企业5家。

(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环境得到优化。成立了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民企服务”等职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荐律师担任5家企业法律顾问,累计办理涉企公证案件14件,代理民营企业案件6件,提供法律意见12份,解答咨询50余件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过程文字、音像记录,慎用行政处罚措施,重大执法决定全部经法制机构审核后执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民营经济发展能力较低。二是部分民营企业发展定位不清。三是部分民营企业产品销售不畅。四是融资困难限制企业发展。五是营商环境仍须继续优化。

三、工作建议

(一)增强服务意识,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要主动上手,协助民营企业确定好发展定位,鼓励民营企业创新生产,发展特色产业集群,扩大特色产业生产经营模式,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同时协助企业搞好产品推介,帮助企业畅通销售渠道。

(二)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对接到位。要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抢抓当前重大发展机遇,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充分了解和听取民营企业实际需求,加强对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对接,让涉企政策更接“地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将党和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深入人心、成效倍增。

(三)加大信贷投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要加大授信额度,扩大信贷投放,保持稳定高效的增量金融供给,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双增”目标,着力优化金融供给结构,继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帮助小微企业扩大规模、提速发展。

(四)加大扶持力度,壮大民营经济发展规模。加大特色绿色农业、农副产品加工、矿泉系列产品、康养旅游等产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引导民间资金投向,集中各类扶持资金,发展特色产业集群,扩大特色产业生产经营规模,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营企业融资、土地使用、税费收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深入贯彻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优化政务服务质量,加快推进一体化平台应用,力争实现全部服务项目一网通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升级改造项目,确保如期投入使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以及社会监督作用,及时解决市场主体合理诉求。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建立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运用考核评价结果,该奖的奖、该罚的罚,促进营商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