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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情况的视察报告

更新时间:2022-09-19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于629日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工作位置。近年来全市始终运用创新思维,重视制度建设,强化各项保障,有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一)统筹推进体系建设责任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和黑河市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发了《五大连池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由司法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二)积极打造辐射城乡专业平台

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专业性、多元化法律服务。开通普法微博、微信群、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三部服务热线、“互联网无人律所”和“村居法务助手”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随时随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累计解答公证办理2000余次、法律咨询30余次、指引群众申请法律援助28次,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85件次,实现了法律服务与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努力打通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三)稳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民生工程

市公证处出台10项便民服务举措,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为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上门服务50余次,累计办理公证1819件。法律援助中心,接受群众咨询437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8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律师事务所,现有1家,注册执业律师4名,累计办理各类案件251件,为企业挽回或减少损失约1000余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所,现有两家,法律服务工作者9人,累计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32件,人民调解6件,免费法律服务155件。法律顾问,现有15名,为政府办理出庭应诉案件11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联合省、市司法厅和省广播电视台开展大型公益类法律援助活动。启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建立了全市11个乡镇(街道)93个行政村7个社区(青山街道)法律顾问群103个,微信群成员2564人,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创新引领普法宣传教育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2018年以来,市委、政府常委会会前学法分别为16次、35次。全市中小学校均配备法治副校长,初步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结合“法律七进”“谁执法谁普法”和“3.15”“4.15”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普法、送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280余场,受众达8万余人。利用普法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推送各类法律法规800余条,受教育群众15万余人次。先后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公园、禁毒教育基地等法治宣传阵地,在城区四个出入城口和全市93个行政村全部安放法治宣传牌,切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有续开展。20212月,兴隆镇兴隆村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五)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服务质量

开展了多元化调解行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做好劝解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 2020以来共调解纠纷1225件,调解成功1212件,调处成功率98.93%。联合司法部门与市法院共同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21年至今,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50件。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了市人民调解中心、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两中心”成立以来解决各类信访以及群众纠纷75件。2021年,挂牌成立市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累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9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案件2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人力资源配置不均衡。乡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还比较薄弱,导致相应的公共法律服务无法实现均衡发展与全面提升。二是经费保障仍然不足。财政的保障力度不够,不同程度地影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三是创新力度有待加强。缺乏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创新和推广,不能有效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人才保障,促进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要合理统筹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公共法律服务专门人员,加大引进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及职业道德等的培训教育,着力打造一支规模适当、专业精通、热心公益的高素质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

(二)强化措施保障,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机制。要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筹资为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将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利用社会力量筹资,通过报刊、电视台、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的意义和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知度,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各界为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捐助,吸引社会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三)强化技术保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充分利用互联网加技术,创新理念、载体和形式,丰富法律服务产品,推广应用智能法律服务技术,运用大数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加大宣传“三大”平台的知晓率和使用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全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强化法治保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认知度。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治并举,加强对重点对象和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夯实法治五大连池建设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