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23年4月26日深入到天宝出租汽车公司、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通过实地检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汇报、走访社区群众等方式,对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运营型出租汽车公司1家(天宝出租车公司)、服务型出租汽车公司1家(北安农垦泰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共有实际运营出租汽车709辆,其中:天宝出租车有限公司实际运营104辆、个体挂靠北安农垦泰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42辆、个体运营出租汽车563辆。每台出租车均取得《道路运营许可证》和《出租车经营许可证》,主要车型为捷达、桑塔纳、北京现代、奇瑞艾瑞泽5双燃料版、起亚福瑞迪双燃料版。
二、贯彻实施情况
2021年6月交通运输部修订后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市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在全市得到较好地贯彻落实。
(一)聚焦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进行了宣传,将规定内容转发了100余次,要求驾驶员详细了解细则内容,做到了多渠道宣传促守法;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宣传管理规定等活动,派发宣传单500余张、悬挂横幅14条、现场讲解法规内容3场,进行了多形式宣传促知法。
(二)聚焦市场秩序,加强规范管理。出租车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设置了服务质量监督卡,让乘客放心;2021年以来,对乘客的6起投诉第一时间进行了受理,于当日处理完毕,让乘客舒心;2022年油价上涨导致运营成本增加,市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对计价标准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及时发放巡游出租汽车燃油补贴,三年累计发放526.71万元,让司机安心。
(三)聚焦客运环境,开展集中整治。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对市域内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开展了集中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执法车辆300余台次,打击非法营运车辆23台次,罚款金额30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
(四)聚焦回馈社会,投身志愿活动。高考期间,全市180余辆出租车组建爱心送考车队,一对一免费接送助力学子高考,几年来累计接送考生2000余次。疫情期间,300余辆出租汽车自发组成志愿转运小组,供全市疫情防控转运能力不足时调配使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市政府在下步工作中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
(一)服务形象有待提升。部分驾驶员素质较低,存在缺少文明礼貌用语,个别有说粗话、吸烟等不文明行为,多数车辆室内环境未达到整洁、卫生、无异味的要求。
(二)安全意识有待加强。部分车辆不按规定行驶,不按规定停靠,随意调头,频繁穿插变道,车速过快,行车期间接打电话、微信聊天、玩游戏等问题较为严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三)监管制度有待建立。全市出租汽车个体散户居多,驾驶员流动性较大,私自改装油汽混合“双燃料”动力车型安全隐患多,缺少适用有效的规范管理制度,监管存在一定难度。
(四)泊车场地有待规划。车站、市场、广场等人员聚集地,出租车停车泊位和候车泊位不足,没有出租车固定服务站点,存在随叫随停阻碍城市交通正常运行的现象。
(五)新能源汽车有待引进。全国多个城市正在大力推广新能源出租汽车,加快出租汽车电动化、节能化进程。目前,我市没有新能源汽车作为出租运营服务用车。
四、工作建议
(一)做好规范教育,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从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培训教育,要求驾驶员熟练掌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详细内容,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定期跟踪问效。督促驾驶员日常运营前例行检查,运营中着装得体,语言、行为得当,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礼让行车。
(二)建立管理制度,提升监管品质。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出租汽车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私改“双燃料”车的监督管理力度。探索电召服务平台对出租汽车个体散户辅助管理的方式方法,倡导对所服务的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有条件的情况下组织教育培训,通过平台自主作用的发挥,提升驾驶员综合素质。
(三)布置合理泊位,保障停靠安全。在城区客流比较集中的车站、广场、商场等地方,设立出租汽车专用候客泊位或临时停靠点,逐步规范乘客随意拦截出租车和出租车随意停靠载客等行为。
(四)力求能源节约,探索创新发展。为适应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需要,破解能源枯竭和环境破坏的难题,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根据地域气候特点,积极探索引进油电混合型新能源汽车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