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当前位置: 首页 >> 决议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更新时间:2019-10-31

(2019年10月29日五大连池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大连池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作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提高环保意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保护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抓生态文明建设就是抓发展,改善生态就是改善民生”的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贯彻实施《环保法》,确保生态文明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理顺权责关系,积极协同配合。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污染防治实施监管的权利和责任,环保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对其他各个涉及领域的环保问题,“谁主管谁负责”,环保部门根据需要给予检查指导、监察监控或协助执法,杜绝因责任不清,互相推诿贻误问题处理。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高压态势。对中央、省督察组反馈的重点环境问题,加快整治、督促整改进度尽早整改到位,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克服困难落实巡查制度,做好污染源、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及农村现场环境监管工作,禁止超标排放,及时梳理环境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针对环境污染问题定期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四是把好审批关口,提高准入门槛。把好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入口关,提高准入标准。严把环评审批关,落实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从源头上防止新污染源产生。严把项目验收关,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改、扩建项目的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对与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环保氛围。加强环保知识宣传,营造全民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履行环保义务的良好氛围。加强宣传报道,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深入挖掘报道我市节能减排、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环境整治等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工作“亮点”,以及保护、改善环境表现突出的人物,增强公众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