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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履职尽责作表率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3-08
五人大办[2017]6号 签发人:史立新
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市直各代表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履职尽责作表率,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好此项活动。
五大连池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主题词:代表工作 主题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委办、政府办、政协办、青山街工委、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存档
五大连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印发
关于组织开展“履职尽责作表率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争当“经济发展的带头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平安和谐的维护人、社会事业的热心人”为主要内容,激励和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牢记使命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作用,争当模范表率,为五大连池改革发展稳定和全面决胜小康社会凝聚智慧、贡献力量。
二、活动对象
本次主题活动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各级人大代表。
三、活动方式及内容
此次主题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以各乡镇人大、各代表小组为基本单位,人事工作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人大主席、各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各代表小组和各乡镇人大自行研究确定视察、调查活动内容(不少于2项),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备案。
一是争当经济发展的带头人。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立足岗位实际,在促进发展、带民致富上出主意、想办法、下功夫。特别是企业界代表要带头推进科技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把企业做大做强;农业农村代表要在规模养殖、高效种植方面实现新突破;服务领域代表要带头转变经营理念、创新管理模式,打造现代服务业、商贸业。通过代表的引领示范,努力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是争当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要不断强化代表意识、责任意识,坚持经常走访选民,听民声、察民情、虑民忧,通过参与检查、视察、调查活动,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普遍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每名代表全年联系走访选民不少于10人,要有详细记录走访时间、地点、走访人以及访谈内容。在走访联系选民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汇总,形成代表建议,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通过法定程序转交“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
三是争当平安和谐的守护人。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做到知法明法,诚实守信,自觉守法护法不违法。要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文明意识。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多做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的工作,多做团结鼓劲、凝心聚力的工作,多做理顺关系、活血化瘀的工作,当好化解矛盾纠纷的“稳压器、缓冲阀、润滑剂”,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
四是争当社会事业的热心人。要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结合全市扶贫攻坚活动,积极参与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捐资助学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传递正能量,彰显人大代表风采。每名代表全年至少要帮扶一个贫困家庭或一名贫困学生,经常深入帮扶对象家中,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重点从智力、就业、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使其尽早脱困。
五、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主题实践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提升工作水平。为此,各乡镇人大、各代表小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活动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主题实践活动。
二要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乡镇人大、市直各代表小组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基本单位,各乡镇人大主席、市直各代表小组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围绕经济发展、民生等事项,有针对性开展“三查(察)”活动,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要定期组织代表交流履行职责、干事创业的经验和做法,引导代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对于发现总结的优秀典型代表事迹,要及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作为评优表彰的依据,并将先优事迹在人大网站进行载发。
对于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后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处理。
三要严格实施,确保实效。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与代表履职档案建设结合起来,把代表参加主题实践活动情况作为填写履职档案的重要内容,全面体现活动开展效果和代表履职成效,由代表本人据实填写履行职责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情况,报各乡镇人大或市直各代表小组存档。各乡镇人大、市直代表小组活动要有计划(包括三查“察”活动计划)、有纪实、有记录(包括会议记录)、有活动影像,并制作活动宣传展版,展示代表风采。
请各乡镇、市直各代表小组于3月末前将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计划上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
邮箱:wdlcrdrs@163.com 电话:6322858